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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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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区考』2020年宁夏公务员考试报考说明(2)

  • 高校考试信息汇集大学生热门考试资讯
  • 2020-07-02 23:44|来源:宁夏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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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回避关系”指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关于报名

1.在报名中遇到问题怎样进行咨询?

答:对于报名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拨打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咨询;需要对报考职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资格初审情况等咨询时,可拨打《职位表》中各职位后附的“联系电话”;对于咨询后仍存在疑惑的,可拨打0951-6669312、6669379、6669384咨询。

2.如何办理报名手续?

答:本次招考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须进行体能测评的警察职位(《职位表》中有具体备注)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5日18:00。凡未在此时间段内提交报名信息的报考者,将无法参加体能测评,失去报考此类职位的机会。

报考其他职位的报考者于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21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其中7月15日18:00至7月16日10:00,报名系统临时关闭,请报考者于7月16日10:00以后登录报名网站继续报名。

3.报名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答:报名基本步骤包括:

(1)认真阅读《公告》及其附件,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对专业有要求的职位,请认真查阅《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

(2)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如确认提交后发现信息填写错误,报考者可主动联系已报考的招录机关,请其做审核未通过处理,报考者再对其信息进行修改并提交。如未确认提交,报考者可自行修改错误信息。

(3)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狱医职位除外)进行体能测评。

(4)缴费。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在2020年7月23日24:00前在报名网站缴费,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结果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4.本次报考需注意区分哪几个职位类别?

答:本次报考需注意区分以下几个职位类别(具体见《职位表》):

(1)普通职位,进行笔试、面试,不加试专业知识;

(2)法院、司法系统警察职位(狱医职位除外),须进行体能测评、笔试及面试,不加试专业知识;

(3)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警察职位,须进行体能测评、笔试及面试,笔试加试专业知识;警务技术类警察职位(法医职位除外),须进行体能测评、笔试及面试;

(4)公安系统法医职位,进行体能测评,笔试加试专业知识,不进行面试;

(5)司法系统狱医职位,不进行体能测评,笔试加试专业知识,不进行面试。

请报考者正确理解、区分各类职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做好相应准备。

5.不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有哪些后果?

答:填写报考信息前,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及其附件,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6.报考者身份证号被盗用抢注如何处理?

答:如出现报考者身份证号被盗用抢注的情况,本人可持有效身份证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楼)查验,查证属实后可以注册报名。盗用他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追究其相应责任。

7.如何查询各个职位的报名情况?

答:报名期间,各职位报名情况将于每天上午10:00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供报考者参考。

8.能否调整报考职位?如何办理?

答: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报考者,可向招录机关申请,经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因各种原因导致改报不成功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狱医职位除外)的报考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可于7月21日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9.网上报名后未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已关闭无法再报考怎么办?

答:凡在报名系统关闭之前正式提交报名信息的报考者,如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将由招录机关审核通过并获取考试资格。

如果报考者在临近报名截止时间提交报名信息,一旦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招录机关作审核未通过处理,且报名系统正式关闭,报考者将失去本次报考机会。

因此,报考者应当客观理性地了解所报职位资格条件,尽早选择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职位报考,尽量避免选择临近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可能出现网络拥堵)。

10.体能测评如何进行?

答: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狱医职位除外)的报考者须进行体能测评,应于7月15日18:00前在网上报名。体能测评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分别组织。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中组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男子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其余项目只测评1次。凡有一项未达标或出现违规情形者,视为不合格。

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请根据本人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因个人疏忽或身体健康原因导致发生意外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11.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所报职位被取消怎么办?

答: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自治区公务员局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没有改报或不愿意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报考费将如数退还。

12.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如何办理免缴报考费手续?

答: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需减免报考费的,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不要缴费),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上业务办理平台(7月13日至7月21日,减免报考费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农村灾民最低生活救助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照片。已申请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务必于网上报名结束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缴费状态是否变更为“已缴费”,咨询电话:0951-5099163。

13.报考者身份证遗失或失效,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

答:正式有效的身份证是公务员考录中唯一合法的身份证明证件,报考者参加考试或体检前发现身份证遗失或失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因身份证遗失、失效且没有办理临时身份证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体检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编辑:中国人事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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