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长沙考区)中,以下考生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被专业机构认定为答卷雷同,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规定,拟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或“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的处理。若有异议,考生可于此公告公布之日起3日内(8月20日18:00前,上班时间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公开招考管理部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7楼2711室
电话:0731- 84442098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2020年8月17日
附件一
在湖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长沙考区)中,以下3名考生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拟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或“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的处理。
序号 | 准考证号 | 科目 | 违纪描述 | 拟处理结果 |
1 | 11010503527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2 | 12011004815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使用禁止自带的具有计算功能的电子设备 | 严重违纪,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
3 | 57010101508 | 招警专业科目 | 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附件二
以下4名考生答卷经专业机构认定为雷同答卷,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九条规定,拟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序号 | 准考证号 | 科目 | 拟处理结果 |
1 | 1201080431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2 | 12010804311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3 | 17010104108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4 | 17010104117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以上是湖南人事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湖南省公务员笔试(长沙考区)违纪违规行为(含雷同答卷)拟处理结果公告,希望各位考生,抓紧时机、切莫迟疑,合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备考,迎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