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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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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3)

  • 高校考试信息汇集大学生热门考试资讯
  • 2020-11-27 14:03|来源:北京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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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

  1.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考生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应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5.考察时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吗?

  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6.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需要参加体能测评吗?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要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需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七、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按照管理权限采取纠正、批评教育、答卷不予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终止录用程序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

  考生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5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将视情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通报。

  2.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视为违反了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按照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进行事后处置。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按照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严肃处理。

  3.《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八、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报考者如何备考?

  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九、关于《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21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

  第二章常见问题解答

  一、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点击“忘记密码”链接,可使用注册时的手机号码进行密码重置,使用重置密码登录系统。

  二、姓名、身份证号有误怎么办?

  1.只办理考生姓名中有错别字、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

  2.2020年12月7日前,考生须下载《北京公务员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下载页面: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fwzn/bgxz/),将以下全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szxkw@rsj.beijing.gov.cn,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2021年度北京公务员报名信息更改申请”。

  (1)填写完整的《北京公务员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须本人亲笔签名)。

  (2)考生手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正面、背面)照片各一张,考生头部、身份证正面内容应清晰无遮挡。

  注意:相关材料须有考生姓名;以上照片(或扫描件)均须清晰、无涂改、无修图。

  3.2020年12月7日以后,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错误信息登记手续。

  三、照片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考生可在系统中重新上传。

  2.已提交职位申请,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报考者须致电招考单位,请招考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重新上传。

  3.考生提交职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重新上传。

  4.考生已缴费。考生须在2020年12月7日前下载《北京公务员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下载页面: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fwzn/bgxz/),将以下全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szxkw@rsj.beijing.gov.cn,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2021年度北京公务员报名信息更改申请”。

  (1)填写完整的《北京公务员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须本人亲笔签名)。

  (2)考生手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正面、背面)照片各一张,考生头部、身份证正面内容应清晰无遮挡。

  (3)考生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在35-100KB之间,宽度大于400像素,高度大于600像素)。

  注意:相关材料须有考生姓名;以上照片(或扫描件)均须清晰、无涂改、无修图。

  四、个人信息(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之外)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可自行修改。

  2.已提交职位申请,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须致电招考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自行修改。

  3.考生提交职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自行修改。

  4.考生缴费之后无法修改。

  五、如何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

  报名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选择“各职位报考人数查询”,输入职位代码后,即可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更新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9:00和18:00(12月4日只更新一次,更新时间为9:00)。

  六、选择居住地,会被安排到所选区域参加考试吗?

  考生考试地点将根据全市考点情况统一安排。

  七、关于网上支付

  本次考试的报考费用采取网上缴纳的方式。只有在规定时间提交职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方可进行支付。报考者可使用指定银行的网银或支付宝进行网上支付。

  1.收费标准:每人每科收取报考费50元。

  2.如网上银行和报名系统均显示您缴费成功,即证明已经成功缴纳了报考费用,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3.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可办理退费手续。

  4.本次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将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报名注册手机(请考生尽量保持报名注册手机号在此期间不做变更)。考生可在【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领取电子票据操作指南》(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频道,选择“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5.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未收到推送电子票据信息或收到电子票据信息不全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gov.cn,发送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票据问题。

  八、关于疫情防控

  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具体防控要求考前根据北京市最新防疫形势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 “重要通知”栏目,或打印准考证前查看考生须知。

  咨询电话:《招考简章》中 公布的各招录机关联系电话。

  咨询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工作日9:00-18:00

以上是北京人事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希望各位考生,抓紧时机、切莫迟疑,合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备考,迎战公务员考试

(编辑:中国人事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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