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效毕业证书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队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三)学历的认定
1、毕业证书能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网址:www.chsi.com.cn)。查询后仍不能判别的,或者查询不到的,报名人员需承诺如考试成绩合格,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及时申请,以免成绩合格后延误资格申请。既查询不到学历信息,也不能提交认证报告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山西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64号窗口)。联系电话:7731918。
2、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人员,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3、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六、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关于考试内容与科目、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核授予,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事宜详见司法部公告(第181号)。
(三)在山西省报名参加考试,试卷文字只能选择汉文。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自行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
(四)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到报名地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五)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六)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山西省司法厅和各市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七)领取考试费发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双休日除外),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
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向山西司法厅和各市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咨询电话:
山西省司法厅 0351-2681088 太原市司法局0351-4225253
大同市司法局 0352-2088683 阳泉市司法局0353-2296630
长治市司法局 0355-2043242 晋城市司法局0356-2566193
朔州市司法局 0349-2022215 晋中市司法局0354-3028355
运城市司法局 0359-2660724 忻州市司法局0350-3021782
临汾市司法局 0357-3350123 吕梁市司法局0358-8310626
山西省司法厅
2018年6月14日
以上是中国人事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山西省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希望各位考生,抓紧时机、切莫迟疑,合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备考,迎战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