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考试 
  • 移动端 
  • 网站导航 
方式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中国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

司法考试备考指导

考试类型

司法考试网:2020司法考试练习题(200504)(2)

  • 高校考试信息汇集大学生热门考试资讯
  • 2020-05-04 16:21|来源:网络
查看 查看

1、正确的答案是A,B,D

解析

我国《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A项:根据《宪法》第35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而根据《刑法》第45条第(二)项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所被剥夺的权利之一部分即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政治自由和权利。但该项中的,“科学研究的自由”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六种自由。因此,其不属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所以A项表述错误。

B项:“艺术创作的自由”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应当被剥夺的政治权利的范围,所以B项表述错误。

D项:根据我国1982年《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可知,宗教信仰自由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其不属于政治自由之六大自由中的一种。因此,被剥夺政治自由的,其宗教信仰的自由未被剥夺,所以D项表述错误。

C项:根据《宪法》第35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同时根据《刑法》规定,出版自由属于政治自由,因此,被剥夺政治权利应当剥夺相关公民的出版自由,所以C项表述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答案为ABD。

2、正确的答案是A,B,C

解析

根据《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以进行以下分析:

A项:冯某虽然被判处6个月的拘役且尚差1个月即期满,但由于其并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其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冯某可以在选举日回其原选区参加投票。所以A项正确。

B项:马某虽被刑事拘留,但刑事拘留仅为强制措施的一种形式,且马某并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马某可以在选举日回其原选区参加投票,所以B项正确。

C项:王某由于仅被劳教,并未被判处刑罚,更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王某仍然具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所以C项正确。

D项:由于汪某被判处主刑的同时,且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另外,根据《刑法》第58条第1款的规定可知,该剥夺政治权利之附加刑应当及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汪某在执行有期徒刑期间因丧失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而无法参与投票,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

3、正确的答案是A,B,D

解析

本题考查基本权利的效力,理论性较强,需要真正理解相关知识才能作出准确判断。

A项:所谓基本权利的效力,主要是指基本权利规范对“国家权力”产生的约束力,而且这种拘束力本身不需要通过任何中介产生,而是“直接的”拘束力。A项“对立法机关产生直接的约束力”的表述是正确的。

B项:关于基本权利的效力范围,对“国家权力”产生拘束力,当然包括对行政机关(具体而言是“行政机关的活动和公务员的行为”)产生拘束力,故B项正确。

C项:对“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产生拘束力”,不等于“只有通过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才产生拘束力”,因为基本权利规范的效力是直接的,无须通过中介,故C项错误。

D项:D项考查的是“基本权利的第三人效力”(或“私人间效力”),从文字的叙述来看,命题者显然不打算涉及该理论的具体细节,而是考查考生是否知道宪法学上有这么一种实践和理论,即“承认基本权利规范对私人产生拘束力”。考生只有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才能准确作出判断。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4、正确的答案是B,C,D

解析

B项:财产权是指公民对其合法财产享有的不受非法侵犯的所有权。为了防止国家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侵害,《宪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即国家只有在为了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才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征收或征用。并且,征收或者征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并同时给予补偿后才能进行,而不得随意侵犯。故B项正确。

C项:《宪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本题中,县政府通知财政局解除张某的女婿李某与该局的劳动合同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劳动权,故C项正确。

D项:《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指公民有在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类学校和机构中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权利,有在一定条件下依法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的义务。本题中,县政府责令张某的儿子所在中学不为其办理新学期注册手续的行为侵犯了张某儿子的受教育权。故D项正确。

A项:《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住宅不受侵犯是指任何机关、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个人,未经法律许可或未经户主等居住者的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搜查或查封公民的住宅。本题并未侵犯张某的主债权,故A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5、正确的答案是A,B,D

解析

A项:根据《国籍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可知,该项中,由于其母亲为中国公民且其本人出生在中国大陆,因此赵某可以具有中国国籍。所以A项正确。

B项:根据《国籍法》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可知,基于本条前半段的规定,钱某虽然出生在法国,但其父亲为中国公民且并未在法国定居,因此钱某可以具有中国国籍。所以B项正确。

D项:根据《国籍法》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可知,本题中,虽然李某的父亲无国籍,母亲国籍不明,但其本人出生在中国。因此李某可以具有中国国籍。所以D项正确。

C项:根据前述分析中的《国籍法》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可知,虽然孙某的父母均为中国公民,但其已经移民并定居德国,而且,根据德国法的规定,其采出生地主义的国籍原则,因此,李某出生于德国,其具有德国国籍。鉴于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李某无法取得中国国籍。所以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D。

(编辑:中国人事考试网 )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