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已经发布,今年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4日,客观题考试时间:9月22日,主观题考试时间:10月20日上午。以下是重庆市司法厅发布的重庆市2018年司法考试公告原文: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1号)规定,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2日、10月20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将2018年重庆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0时至7月4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
主观题考试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客观题考试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主观题考试报名方式: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和考区设置
2018年重庆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及主观题考试均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共设六个考区。具体为:主城考区、万州考区、黔江考区、涪陵考区、北碚考区、永川考区。其中,主城考区根据报考人数在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渝北等地设考点。
每个考区设一定数量的机位,机位占用以报名交费成功为准,当一个考区机位报满后,请选择其它考区进行报名。
四、放宽地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准备
报名前,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对本人学历进行查询,不能取得查询结果的,应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需要一定时间,请及时申请,以免成绩合格后延误资格申请。既不能查询,也不能办理认证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报名时,应具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电子证件照片等;系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还须具有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系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还须在报名时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系符合报名条件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在报名时作出承诺,并在司法部要求的时限内提供毕业证书。
(二)报名地选择
考区考点即为报名地。选择主城考区的,应在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等七个报名地中任选一个报名。
受报名人数限定,主城考区江北、沙坪坝、南岸、渝北等四个报名地报名人数各限定在2000人以内,如上述四个报名地报名人数已满,请选择其他报名地报名。
为体现公平公正,选择万州考区、黔江考区、涪陵考区、北碚考区、永川考区报名的,所在的考场号、座位号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选择主城考区报名的,考场实行混编,所在的考点学校、考场号、座位号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有可能出现选择的报名地与考试地不一致的情形。
(三)操作流程
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进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道,在报名平台页面“报名地”选择“重庆市”,按照要求、流程及步骤完成报名:
1、填写个人信息
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填报虚假不实信息的,按照规定给予报名无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2、上传照片
须上传符合规定格式的电子证件照片,系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还须上传户口簿电子照片。具体要求为:
(1)电子证件照片
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
②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背带(吊带)衫照、佩戴首饰照、粗框眼镜照、不规则手机照、相貌变型照,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PS修改;
③电子照片类型为jpg格式;
④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⑤电子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40KB至100KB之间;
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注意妥善保存。
(2)户口簿电子照片
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的大小在100KB至500KB之间,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放弃享受放宽政策的,无需上传户口簿电子照片。
3.照片审查
司法行政机关将对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在照片上传后及时登陆司法部网站查询审查情况。未通过审查的,须及时更换上传照片以待重新审查,直至符合要求。拒不更换上传的,将无法完成报名。
4.交纳考试费
通过照片审查的,应当按照支付流程交纳考试费。客观题考试费标准为145元/人,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主观题考试费标准为85元/人,交费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考试费交纳成功后,可以打印报名凭证。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考试费不予退还。请务必牢记登录密码,以便下载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
9月12日至9月21日、10月15日至10月19日工作日期间,可以到重庆市司法局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客观题考试费、主观题考试费收据。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联系电话:023-67086091。
5.下载打印准考证
9月12日至9月21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客观题考试准考证;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主观题考试准考证。
打印的准考证必须清晰完整,彩色、黑白均可,以彩色为宜。
六、重点提示
(一)放宽政策
1.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时户籍为准,填报的户籍代码信息应当与户籍所在地一致。
2.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须对“是否选择放宽地方政策”选项作出选择。选择享受放宽地方政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选择放弃放宽地方政策、考试成绩仅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