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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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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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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04 11:08|来源:海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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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纳考试费

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24时。报名人员应按照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琼价费管函【2018】335号文核定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交纳客观题考试考务费每人200元。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考务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报名人员的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已交纳的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须牢记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等事宜。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应于9月12日至9月21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22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2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七)合格分数线

9月27日,由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应在成绩公布后10天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照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琼价费管函【2018】335号文核定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交纳主观题考试考务费每人80元。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因报名人员的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已交纳的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二)考区设置

海南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设海口1个考区。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应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

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五)合格分数线

司法部于2018年11月底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应在成绩公布后10天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四、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为维护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应试人员须遵守以下规定和要求:

(一)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1张准考证外,应试人员不得携带其它自备文具及资料进入考场。

(二)主观题考场配发的法律法规,应试人员考试使用后须放回原处,不得带出考场。

(三)各考场统一配备时钟,应试人员不得携带自备的各类钟表进入考场。

(四)应试人员不得携带手机、耳机、计算器等各类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五)各考场统一免费供应矿泉水,应试人员自备的饮用水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六)各考点入口处设置安检通道,扫描应试人员准考证、识别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请应试人员在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检查,顺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备检。

五、资格审核授予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并向社会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六、其他事宜

(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事宜请参阅司法部第181号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三)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四)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海南省司法厅及考区所在地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六)需要领取考试费收据的报名人员,凭本人报名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于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到海南省司法厅办公楼8楼811室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七)本公告在司法部网站、海南司法行政网等网站发布。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向海南省司法厅或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海南省司法厅:0898-65919093

海口市司法局:0898-68722046

三亚市司法局:0898-88276791

海南省司法厅

2018年6月15日

以上是中国人事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海南省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希望各位考生,抓紧时机、切莫迟疑,合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备考,迎战司法考试

(编辑:中国人事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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