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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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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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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04 15:39|来源:上海市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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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司法考试网考试公告栏目2020年05月04日同步上海市司法厅提供:上海市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欢迎收藏中国人事考试网司法考试频道获取,更多最新上海市司法厅,上海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上海司法考试公告信息!

上海市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已经发布,今年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4日,客观题考试时间:9月22日,主观题考试时间:10月20日上午。以下是上海市司法厅发布的上海市2018年司法考试公告原文:

上海市司法局公告

(2018)第 1 号

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140号)、司法部公告(第181号),现就做好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经司法部确定的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并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持香港、澳门、台湾或者外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统一在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可自行选择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报名信息审查及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三)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学历条件

(一)对于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学历条件的认定,除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外,要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是否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报名人员报名时不具有学历学位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

(二)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继续教育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可取得毕业证书人员,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必须在司法部规定的当年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三)2018年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

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注:2018年报名人员暂不要求提供学位证书(持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外国学历证书除外)。

(四)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毕业证书(含军队院校毕业证书和党校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必须经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验。凡在该网站进行查验后仍不能判别的,或者查询不到的学历,其学历证书持有人必须承诺考试成绩合格在司法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报名方式、时间、交纳考试费注意事项

(一)客观题考试

1.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0日0时至7月4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证件照片,并扫描“上海法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有利及时获取最新考试动态和政策解读。逾期不予补报。

2.客观题考试交纳考试费实行支付宝网上交费方式,交纳考试费金额暂定为142元/人(最终以市物价局、财政局核定为准),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24时。网上交费成功后方可打印报名凭证,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不得再自行选择更改报名地、身份证和学历信息。

3.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电子证件照。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并对报名信息实质内容和真实性作出真实负责有效承诺。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5.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报名网站对上传电子照片的具体要求,《电子证件照片制作指南》可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生信息确认表、考试成绩通知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司法行政机关报名期间将按照司法部要求对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毕业证书进行形式审查。报名交费成功后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查。

6.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可于9月12日至9月21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

7.考试时间: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22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2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8.考试方式: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为方便考生提前熟悉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司法部网站提供操作指南、演示视频、模拟系统等相关内容。考生可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熟悉、了解和模拟练习计算机化考试答题系统。

9.考试内容与科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10.考试合格分数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27日,由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编辑:中国人事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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