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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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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河北司法考试公告_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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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07 23:07|来源: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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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司法考试网考试公告栏目2020年05月07日同步河北省司法厅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河北司法考试公告_河北省司法厅,欢迎收藏中国人事考试网司法考试频道获取,更多最新河北司法考试公告,河北省司法厅,河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信息!

河北省司法厅发布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公告,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6月20日,考试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主观题考试网上报名确认时间为9月7日至11日,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以下是河北省司法厅发布的2019年河北司法考试公告原文:

2019河北省法律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安排 法考公告时间 法考报名时间 法考准考证打印 考试时间 法考成绩查询时间
客观题时间 5月24日 6月5日至6月20日 8月21日至8月30 8月31日、9月1日 9月7日
主观题时间 5月24日 9月7日至9月11日 10月8日至10月12日 10月13日 11月30日

河北省司法厅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河北省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河北省所辖自治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人员,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学历条件的认定

对于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认可、管理和解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查询不到学历信息,也不能办理学历认证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6月20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2019年暂不要求提供学位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本人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并承诺毕业后回原籍的,应填报本人入学前户口簿信息,并上传户口簿首页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应清晰完整,内容可辨认,照片类型为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为100KB—500KB。可参照报名系统中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制作。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大小为40KB—100KB。照片应当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不得佩戴饰品、粗框眼镜,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报名人员可到照相馆拍摄电子证件照片,并裁剪成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已有电子照片,仅尺寸大小不符合要求的,可参照报名系统中《电子照片制作指南》制作电子照片。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应提前准备报名材料和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支付宝账号。进入司法部网站后,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须知,了解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

1.选择报名地。

河北省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设置11个考区,分别为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受考区机位数量限制,各考区设定报名人数上限。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如考区机位已满,可根据报名系统提示选择其他报名地报名。

2.上传电子照片。

3.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作出承诺。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信息审查。

司法行政机关对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户籍信息等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电子照片审查情况,未通过审查的,应及时更换电子照片并重新上传。电子照片未通过审查的,不能进行网上交费,不能完成报名。

5.网上交纳考试费。

河北省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费为每考生175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24日24时。

交费时考区机位已满的,报名人员需选择其他报名地重新报名。交费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需要领取考试费收据的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报名凭证或准考证,于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

6.网上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可于8月21日至8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打印准考证。

(编辑:中国人事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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