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发布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黑龙江考区公告,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6月20日,考试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主观题考试网上报名确认时间为9月7日至11日,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以下是黑龙江省司法厅发布的2019年黑龙江司法考试公告原文:
2019黑龙江省法律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 |||||
时间安排 | 法考公告时间 | 法考报名时间 | 法考准考证打印 | 考试时间 | 法考成绩查询时间 |
客观题时间 | 5月24日 | 6月5日至6月20日 | 8月21日至8月30 | 8月31日、9月1日 | 9月7日 |
主观题时间 | 5月24日 | 9月7日至9月11日 | 10月8日至10月12日 | 10月13日 | 11月30日 |
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2019年第5号《公告》和《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9〕59号),现就黑龙江省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6月5日0时至6月20日24时。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我省不受理选择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报名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
(3)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4)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人员。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报名人员,报名学历最低条件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三)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四)参加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
三、考试时间与方式
(一)考试时间。客观题考试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8月31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试卷一);14时至17时(试卷二)。第二批次(9月1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试卷一);14时至17时(试卷二)。报名人员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批次参加考试,不能自行选择。
(二)考试方式。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四、考区和机位设置
全省共设7个客观题考试考区:
(一)哈尔滨考区:在哈尔滨、鹤岗、伊春市报名的人员到哈尔滨考区参考,两个批次共设9000个机位;
(二)齐齐哈尔考区:在齐齐哈尔、大兴安岭地区报名的人员到齐齐哈尔考区参考,两个批次共设1250个机位;
(三)牡丹江考区:在牡丹江、鸡西、七台河市报名的人员到牡丹江考区参考,两个批次共设1900个机位;
(四)佳木斯考区:在佳木斯、双鸭山市报名的人员到佳木斯考区参考,两个批次共设1650个机位;
(五)大庆考区:在大庆市报名的人员到大庆考区参考,两个批次共设1360个机位;
(六)绥化考区:在绥化市报名的人员到绥化考区参考,两个批次共设650个机位;
(七)黑河考区:在黑河市报名的人员到黑河考区参考,两个批次共设700个机位。
五、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道,仔细阅读司法部和黑龙江省报名公告及相关须知,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报名材料准备工作。
(一)准备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备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可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二)选择报名地
在我省报名参考的人员,可自行选择报名地,并到报名地所对应的考区参加考试。受各考区实有机位数量的限制,各考区设定报名人数上限。选择报名地时,如出现该报名地所在考区人数已满的提示,请选择哈尔滨市或省内其他人数未满的报名地。
(三)上传电子照片
1.上传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上传的本人电子证件照片为报名、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进入考场确认身份等唯一使用的照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红、蓝、白底色)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头身比例在1:1.52左右,大小在40KB至100KB 之间;显双耳,露双眉;着正装,不得佩戴饰品、粗框眼镜,不得为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翻拍照。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页面中的证件照片规范要求,按照《电子照片制作指南》规范制作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不得对照片进行PS、拉伸、液化及修复等操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