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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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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浙江司法考试公告_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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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07 23:46|来源: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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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司法考试网考试公告栏目2020年05月07日同步浙江省司法厅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浙江司法考试公告_浙江省司法厅,欢迎收藏中国人事考试网司法考试频道获取,更多最新浙江司法考试公告,浙江省司法厅,浙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信息!

浙江省司法厅发布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浙江考区公告,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6月20日,考试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主观题考试网上报名确认时间为9月7日至11日,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以下是浙江省司法厅发布的2019年浙江司法考试公告原文:

2019浙江省法律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安排 法考公告时间 法考报名时间 法考准考证打印 考试时间 法考成绩查询时间
客观题时间 5月24日 6月5日至6月20日 8月21日至8月30 8月31日、9月1日 9月7日
主观题时间 5月24日 9月7日至9月11日 10月8日至10月12日 10月13日 11月30日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浙江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3.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4.参加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6月20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查询(http://www.chsi.com.cn)。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报名时需要作出承诺,并在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

3.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

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具体要求如下:(1)请先准备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共计2张电子照片(可使用手机、数码相机、扫描仪分别拍摄或扫描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2)户籍电子照片要求:1)必须包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完整内容;2)照片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3)文件格式为JPG格式;4)文件大小应大于100KB,小于500KB。(3)可借助“光影魔术手”等软件,将2张电子照片拼接为1张电子照片上传。

4. 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照片标准尺寸为宽413像素×高62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为40KB≤文件大小≤ 100KB)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应当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遮挡面部特征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检验);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照片比例与本人真实情况不符、照片美化操作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检验)。请前往正规照相馆按照要求拍摄制作,若已有符合要求的照片,可参照报名系统中《电子照片制作指南》修改照片尺寸及大小。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务必妥善保管。

凡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并且在接到短信通知后不及时进行更改的,报名将不成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选择报名地及交纳考试费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我省在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等11个市均单独设置考区。报名人员可选择任一考区进行报名。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77号)和《司法部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司发通〔2018〕43号)的规定,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92元。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交纳考试费,我省不接受现场交费。报名人员只有交纳考试费后网上报名才真正完成。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24日24时。

报名人员网上支付考试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不能参加考试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交纳考试费如需开具财政票据的考生,请于6月25日至28日向报名地司法局办理登记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8月21日至8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与报名地司法局联系后进行办理。

(编辑:中国人事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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