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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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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公告』江西省司法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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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23 23:02|来源:江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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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事项,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三)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四)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报名人员在进行报名交费时可在支付完成页面查看打印电子发票。

(五)江西省只设汉语试卷考点考场。报名人员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应当到司法部指定报名地报名及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

(六)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八)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九)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司法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向江西省司法厅、报名地市司法局咨询。

咨询电话:

南昌市司法局:0791—83986124;

九江市司法局:0792—3908809;

景德镇市司法局:0798—8533138;

萍乡市司法局:0799—6767482、6785597;

新余市司法局:0790—6441991;

鹰潭市司法局:0701—6690510、6690513;

赣州市司法局:0797—8991431;

宜春市司法局:0795—3997798;

上饶市司法局:0793—8250706;

吉安市司法局:0796—8332060;

抚州市司法局:0794—8222703;

江西省司法厅:0791—87709180、87709188。

以上是江西人事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考试公告』江西省司法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希望各位考生,抓紧时机、切莫迟疑,合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备考,迎战司法考试

(编辑:中国人事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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