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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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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公告』重庆市司法局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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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25 22:47|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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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区考点设置与客观题考区考点设置一致,客观题报名时选择的考区考点即为主观题考区考点。

重庆市司法局根据参加纸笔答题人员数量等情况在主城考区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点考场。

(四)打印准考证

11月23日至11月27日,报名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以彩色为宜)。打印的准考证必须清晰完整,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及相关信息。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五、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有关事宜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年度考试公告和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要求

(一)重庆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使用考务安全系统。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实行考点模式。应试人员在每次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时,须进行居民身份证扫描验证身份和现场拍照,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建议应试人员提前四十五分钟到达。

(二)重庆市所有考场均开启视频监控并进行无线电监测。考试期间,公安干警进驻考点协助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取证,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违纪作弊情形、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对考生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请应试人员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三)应试人员除携带必须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存储设备及通信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计算机化考试过程中,如遇到无法登录、信息有误、机器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考生应当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不得自行处置。在等待问题解决过程中,请保持安静,不要影响其他考生考试。异常处置耽误的答题时间,按规定进行补时,不影响考试作答时间。

七、资格审核授予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宜

(一)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时户籍为准,填报的户籍代码信息应当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须对“是否选择放宽地方政策”选项作出选择。选择享受放宽地方政策,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选择放弃放宽地方政策、考试成绩仅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

(二)报名时,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件不一致的,须具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毕业证书遗失的,须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片、考试费等报名必须的资料到报名地司法局办理。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携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四)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在重庆市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按照重庆市公告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名事项,在重庆市设置的考区考点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五)学历认证需要一定时间,请及时申请,以免成绩合格后延误资格申请。

(六)为体现公平公正,万州考区、黔江考区、涪陵考区、北碚考区、永川考区所在的考场号、座位号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主城考区考场实行混编,所在的考点学校、考场号、座位号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有可能出现选择的报名地与考试地不一致的情形。

(七)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局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八)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九)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考点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司法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详见司法部公告。

(十二)本公告在司法部网站、重庆司法行政网、12348重庆法网、西部律师网、重庆市司法局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三)咨询电话

1. 政策咨询电话

(023)67086070,67086071;工作日期间9:00-12:00,14:00-18:00。

2.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

(010)88177421,88177422;报名期间每天9:00-18:00。

3.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

(023)63851038;工作日期间每天9:00-17:30。

4. 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023)88517388;工作日期间每天9:00-17:30。

重庆市司法局

2020年7月13日

以上是重庆人事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法考公告』重庆市司法局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希望各位考生,抓紧时机、切莫迟疑,合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备考,迎战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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