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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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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务员」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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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25 23:03|来源:宁夏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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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属于《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其他各项所涉及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

本次公务员招考与非定向选调生(村官)招考(公告另行发布)笔试同时进行。报考非定向选调生(村官)者只能兼报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职位。凡被确定为非定向选调生(村官)拟录用人员者,不得放弃非定向选调生(村官)录用资格而选择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报名方法

(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职位表》中所列的招录机关电话联系。有关招考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说明》(见附件3)。《报考说明》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报考者在报考时需区分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学科门类”“专业类”还是具体“专业”。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毕业证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判定专业的依据。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

(三)报名时间:报考者于2018年3月23日8:00至3月30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其中:须进行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的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8:00至3月25日18:00。报名系统将于3月25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者数据后,于3月26日10:00重新开启,3月30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各职位报名情况将在每天上午10:00公布,供报考者参考。

(四)报名程序:

1.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报名系统。

2.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宁夏人事考试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照片。

4.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5.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6.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7.组织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先在网上报名,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其中报考法院系统人民警察、监狱和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公安机关综合管理岗位和执法勤务岗位人民警察的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报考监狱、戒毒机关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参加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体能测评或职业心理能力测试有一项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进行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的职位。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18年4月1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兼报非定向选调生(村官)者,只需在公务员报名系统中缴费。

申请免缴报考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3月30日18:00前办结相关手续。

9.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笔试开考比例(该职位招考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为1:5,定向招考职位、法院系统职位、专业性强、生源少的特殊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招考职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3(公安机关法医、监狱狱医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一)内容。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分值各150分。报考加试专业知识的职位(详见《职位表》)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50分(卷面总分为100分的,计算总成绩时报考者专业科目成绩乘以1.5)。

(二)时间地点。笔试于2018年4月21日、22日统一进行:

4月21日 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申论》

4月22日 上午 《专业科目》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之和。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成绩按三门科目成绩各自所占比例折算。

(四)笔试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公共科目总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标准如下:

1.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编辑:中国人事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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