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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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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考公告」2019年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招2068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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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29 23:06|来源:甘肃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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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民警察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试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体检不合格者,该职位经省、市州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进入体检环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察

考察工作在省、市州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招录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环节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要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掌握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填写《甘肃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

考察不合格者,本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

省直招录单位、市州考录办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省直招录单位、市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招录单位应迅速调查核实,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一、审批录用与备案

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新录用人员必须进行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经省、市州委组织部审批录用的应试人员,本人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市州考录办咨询电话:

兰州市:0931—8425467

嘉峪关市:0937—6328916

金昌市:0935—8310545

酒泉市:0937—2617552

张掖市:0936—8218933

武威市:0935—2215166

白银市:0943—8245180

天水市:0938—8214550

平凉市:0933—8232021

庆阳市:0934—8227952

定西市:0932—5930590

陇南市:0939—8212256

临夏州:0930—6229379

甘南州:0941—8218214

省直招录单位咨询电话:

省委办公厅:0931—8928027、8928386

省政府办公厅:0931—8929012

省委军民融合办:0931—8823313

省委老干局:0931—8922087

省法院:0931—2839102

省检察院:0931—2369053

省工信厅:0931—7703654、8929295

省公安厅:0931—5156641

省司法厅:0931—8822829

省生态环境厅:0931—8412160

省住建厅:0931—8929765

(编辑:公务员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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