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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考试公告

考试类型

『湖南省考』2020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2)

  • 高校考试信息汇集大学生热门考试资讯
  • 2020-06-22 21:03|来源:湖南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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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注册

1.网上注册的时间和网站。2020年6月26日9:00至7月4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

2.注册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3.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五年内限制报考。

(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站。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4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审查。对网上报名系统不能完全自动审查的职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报考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职位,在认真核对每项职位条件要求后进行确认,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需要提前现场资格审查的职位。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应当提前填写《2020年湖南省定向招录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可在红星网“2020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下载),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在对报考人员任职年限、在岗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初审把关的基础上作出书面推荐,经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考省委外事办英语翻译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的人员,应当提前与招录机关联系,提交相关资料,经招录机关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提前资格审查并通过的,报名无效。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报名期间,定期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

(三)网上确认与缴费

1.网上确认的时间和网站。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11日17:00,报考省直机关和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的人员请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的人员请登录报考单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

2.网上提交照片信息。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确认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与确认时间同步,为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11日17:00。根据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减免考务费的情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凭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城乡低保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到省、市州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全省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时间统一为7月9日和7月10日9:00—17:00。

(四)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20日9:00至7月24日17: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确认缴费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后入围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及时下载打印《2020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给资格审查单位。报名登记表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无法修改,请报考人员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五)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5∶1。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职位、定向招录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等招考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3∶1。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公安机关警犬技术等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2∶1。具体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以招考职位表为准。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

县级以上普通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通用卷)两科。

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乡镇卷)两科。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通用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通用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

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和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通用卷)两科。

考试范围详见《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6)。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0年7月25日9:00-11:00

申论: 2020年7月25日14:00-16:30

法律专业知识: 2020年7月26日 9:00 -10:30

招警专业科目: 2020年7月26日 9:00 -11:00

笔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市州。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三)有关特殊职位专业测试

1.省委外事办英语翻译职位,2020年7月26日 9:00 -11:00进行专业笔试,2020年7月27日8:30开始进行口译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2020年7月26日8:30开始进行教学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2020年7月27日 8:30开始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场次和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请报考人员自带犬只参加。警犬技术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笔试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五年内限制报考。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终身限制报考。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笔试结束后,对考试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在考试时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应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均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五年内或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五、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报考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人员按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后的排名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网上报名前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不再复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

1.人民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由招录机关负责,省、市州委组织部会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监督。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民警察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监狱、戒毒单位医学类人民警察按《湖南省监狱、戒毒单位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人武专干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能考核标准》执行。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和体能测评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面试

1.面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和市州。

3.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省直、市州分级实施。

4.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招考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考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报考省委外事办英语翻译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的人员,不再参加集中面试。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申论×30%+法律专业知识×4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不含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和警犬技术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40%+招警专业科目×2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省委外事办英语翻译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专业笔试成绩×25%+口译面试成绩×50%。

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申论×20%+教学试讲成绩×60%。

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

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排名。

(编辑:中国人事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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