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视为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按照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进行事后处置。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按照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严肃处理。
八、关于《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本次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工作。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0637
报名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991-8882053
咨询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7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14:00、下午16:30-20:00
以上是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希望各位考生,抓紧时机、切莫迟疑,合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备考,迎战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