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考试 
  • 移动端 
  • 网站导航 
方式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中国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

司法考试考试公告

考试类型

辽宁省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2)

  • 高校考试信息汇集大学生热门考试资讯
  • 2020-05-04 10:43|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查看 查看

(四)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

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我省采取纸笔考试方式,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18年11月底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可参照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四、资格审核授予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并向社会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分别进行在线缴费,客观题成绩发布后可登陆司法部报名网站进行主观题考试缴费确认。

(二)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需要分别打印准考证。

(三)考生进入机考考场进行现场签到拍照。签到拍照使用机考考场提供的电脑完成。数据自动回传至考试安全平台,进行人像识别比对。

(四)照片存在以下情况将不能通过审核:

1.明显严重拉伸变形的照片、非正面拍摄的照片。

2.照片头部比例过大、无双肩的照片、头部比例过小、超过半身的照片。

3.使用低画质器材拍摄的模糊照片、明显翻拍照片造成模糊不清晰的照片、背景复杂的生活照。

4.着装不庄重、不得体的照片和有佩戴明显首饰的照片及眼镜遮挡眼球的照片。

(五)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进行报名,阅读公告后,可选择报名地,如报名地对应考区机位数已满,会提示考生更换报名地。

(六)今年报名系统新增锁定机位功能。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点击交费按钮,若考区机位充足则允许交费,若机位不足则提示更换报名地。开始交费即占用并锁定机位,锁定时间为1小时。超出1小时,考生未能交费成功,则机位释放。考生重新交费时将重新计算是否有空余机位。

六、其他事宜

(一)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考试事项,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我省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三)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四)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自行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

(五)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六)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我省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向司法部或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司法部机考模拟系统已经上线,请登录:http://www.moj.gov.cn/news/content/2018-06/08/zlk_20543.html

(七)咨询服务方式

凡涉及辽宁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事项,可向省和各设考区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咨询:

沈阳市咨询电话:024-22874828

大连市咨询电话:0411-83766603

鞍山市咨询电话:0412-5591281、0412-5591282

抚顺市咨询电话:024-57760648

本溪市咨询电话:024-43665832

丹东市咨询电话:0415-2212725

锦州市咨询电话:0416-2124001

营口市咨询电话:0417-6656033

阜新市咨询电话:0418-2915630

辽阳市咨询电话:0419-4132328

铁岭市咨询电话:024-72683368

朝阳市咨询电话:0421-2622884

盘锦市咨询电话:0427-3417016

葫芦岛市咨询电话:0429–3111723

省司法考试办公室:024-31966113

咨询时间:网上报名期间每天8:00—17:00。

凡涉及网上支付考务费问题,可拨打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0571-88158090;88156688。

辽宁省司法厅

2018年6月15日

以上是中国人事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辽宁省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希望各位考生,抓紧时机、切莫迟疑,合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备考,迎战司法考试

(编辑:中国人事考试网 )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