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效毕业证书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队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三)其他
1.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件不一致的,须具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毕业证书遗失的,须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2.确有困难无法完成报名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片、考试费等报名必须的资料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还须携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确有困难无法打印准考证的,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
3.在重庆市报名的,答卷文字只能选择汉文。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22日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2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具体为:
主观题试卷:10月20日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二)考试要求和纪律
所有应试人员应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1.所有考场配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多方位电子视频监控仪、全程自动录像设备等,请诚信参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2.所有考区考点全部使用考务安全系统,所有考生在每次进入考点考场时须进行现场拍照、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扫描验证身份信息。请提前到达,依次接受检查入场。
3.所有考场全部使用金属探测仪,请自觉接受检查入场。
对考生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
(三)关于“机考”的注意事项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以通过司法部政府网站进入“机考”模拟考试操作模块,网上在线练习,以便熟练掌握“机考”系统。
“机考”考试过程中,如遇到无法登录、信息有误、机器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考生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不得自行处置。在等待问题解决过程中,请保持安静,不要影响其他考生考试。异常处置耽误的答题时间,按规定进行补时,不影响考试作答时间。
八、其它事项
(一)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有关事宜等内容详见司法部(第181号)公告。
(二)本公告在司法部网站、重庆司法行政网、西部普法网、西部律师网、重庆司法鉴定网、重庆市司法局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三)重庆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四)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023)67086070,67086071;工作日期间每天09:00-17:30。
2.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
(010)88177421,88177422;报名期间每天09:00-18:00。
3.网上支付咨询电话:
023-63633602,工作日期间每天09:00-17:30。
4.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023)88517388;工作日期间每天09:00-17:30。
重庆市司法局
2018年6月15日
以上是中国人事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重庆市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希望各位考生,抓紧时机、切莫迟疑,合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备考,迎战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