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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考试公告

考试类型

江苏省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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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04 15:33|来源:江苏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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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内容与科目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七)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22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2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八)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9月27日,由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核定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报名确认时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交纳主观题考试考试费80元。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二)考区考点设置

我省主观题考试考区与客观题考试考区设置一致,全省共设13个。报名人员在客观题报名时选择的考区即为主观题考试考区。

(三)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笔答式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

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我省除苏州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外,其他12个考区均采取纸笔考试方式,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时,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用后统一收回,应试人员不得带出考场。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司法部于2018年11月下旬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有关事宜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按照我省公告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名事项,在我省设置的考区考点参加考试。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流程,考点考场安排、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获取方式等事项,与内地(大陆)报名人员相同。

五、考试要求与特别提示

1、江苏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同时在各考区实施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考点(考场)设立人像比对验证通道,所有应试人员在每次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时,须进行现场拍照和居民身份证扫描验证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考场)。建议应试人员提前一个半小时到达考点。

2、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无上述证件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应试人员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报纸、稿纸、通讯工具、电子用品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以违纪处理。

4、考试期间,全省所有考场均开启视频监控和进行无线电监测,并严格场内监考,希望应试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考试纪律,洁身自爱、珍惜前程,诚信参考、反对作弊,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试人员,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违纪作弊情形、后果作出严肃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资格审核授予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司法部部署,我省苏州考区实行主观题计算机化考试试点,选择在苏州考区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上作答。因主观题考试与客观题考试为同一考区且不得变更或重新选择,故报名人员在客观题考试报名选择苏州考区时,应同时慎重考虑本人是否具备主观题计算机化考试的条件。

(二)因全省计算机化考试机位资源地区分布不均,我省个别考区计算机化考试机位数量可能不能完全满足所有意向报名人员应试之需,报名人员在选择报名地时如系统提示该考区“机位已满”,可就近选择其他设区市作为报名地报名,全省机位总数可以保证我省报名人员应试所需。

(三)报名人员上传电子证件照片具体要求。照片文件要求:格式为jpg、图像规格为宽413像素×高626像素、大小为40KB-100KB。照片拍摄要求:需正规证件照,人像清晰、轮廓分明、比例适当,显露双耳双眉双肩,不得化妆,不得佩戴饰品或遮挡眼睛的粗框眼镜,不得对图像进行任何修饰,不得使用生活照、大头照、手机自拍照。如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将作出审核不予通过处理并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更新上传,直至符合要求。请报名人员理解并配合做好电子照片审核工作。

(四)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具体的现场办理时间和地点,由各设区市司法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五)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六)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七)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我省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八)为方便报名考试人员了解报名、考试事宜,我厅特开设“江苏法考”微信公众号,提供报名状态查询、准考证查询、成绩查询服务,及时推送相关考试工作动态供报考人员阅读了解。欢迎报考人员关注。

(编辑:中国人事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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