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
试卷一:8月31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8月31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2.考试方式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3.考试要求
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考生参考时,除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外,不得将手机、手表、包等个人物品带入考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按时进入考场,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
(七)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八)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7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
参加2018年或者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地(州、市)司法局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地(州、市)司法局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全区主观题考试考区,将根据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和分布情况,在客观题考区的基础上,统一规划,适当合并。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的人员到合并后的考区考试。主观题考试其他事项另行通告。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
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考试方式。地(州、市)司法局根据参加纸笔考试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考试方式。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19年11月30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资格审核授予
通过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二)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三)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六、咨询电话
自治区司法厅 0991-295645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 0999-8233226、8236099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0991-2322045、2828044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0990-6234160
吐鲁番市司法局 0995-8534691
哈密市司法局 0902-7191079
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0994-2357374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09-231404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96-2027260、2033544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0997-2283192
喀什地区司法局 0998-2652469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司法局 0908-4230810
和田地区司法局 0903-2022025
塔城地区司法局 0901-6223733
阿勒泰地区司法局 0906-2122971
奎屯市司法局 0992-3234433
石河子市司法局 0993-2912280、2912273
以上是中国人事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新疆司法考试公告_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希望各位考生,抓紧时机、切莫迟疑,合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备考,迎战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