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若需要发票可于 2月20日(星期四)—2月21日(星期五)(每天9:00-11:00,13:00-16: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考区领取发票(发票领取点详见附件9: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发票领取点一览表),不得跨考区领取。
四、其他说明
(一)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4月16日(星期四),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成绩。(http://ntce.neea.edu.cn)
(二)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考生可于4月16日至17日两天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
(三)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可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62523036,网址:www.shehr.cn。
(五)2020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预计为:4月16日—4月19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shehr.cn)查询。
(六)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七)本考试的违纪、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适用。
以上是中国人事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教师资格公告】2020年上半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希望各位考生,抓紧时机、切莫迟疑,合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备考,迎战教师资格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