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考试 
  • 移动端 
  • 网站导航 
方式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中国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

教师资格证资格认定

考试类型

『教师资格认定』贵州毕节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 高校考试信息汇集大学生热门考试资讯
  • 2020-06-24 22:38|来源: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查看 查看

五、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7日-6月30日(每个工作日7:00-24:00);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认定时间由各县(区)教育科技局自行合理安排(其中每项工作时间安排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5日,认定时间为7月20日-7月31日,申请对象可于8月10日后在毕节教育云网站查看认定情况公示和相关领证提示信息。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对象须在受理县(区)教育科技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安排以各县(区)教育科技局发布的认定通知为准。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的体检按就近和便捷原则,在毕节市市级公立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或者各县(区)教育科技局指定的县级公立医院均可,体检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7月10日。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以下复印件由确认点留存):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 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请关注本人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或电话咨询。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下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要求,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该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地点为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地址:七星关区文博路88号一楼77号窗口,联系人:方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8330053),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班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13:30~17:00),截止时间为7月15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受理。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科技局、百里杜鹃教育局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对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通过邮件寄到申请人预留地址。

六、其他事项

(一)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情况将在毕节教育云平台(网址:http://bjjy.gov.cn/)进行公布,请申请人关注该网站;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关注各县(区)教育科技局发布的通知,以免错过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二)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相关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的,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编辑:中国人事考试网 )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